各相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醫(y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第十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yī)保函〔2025〕65號)工作部署,為確保第十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順利在深圳藥品交易平臺落地執(zhí)行,現就相關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查看約定采購量
請各相關單位登錄深圳藥品交易平臺,進入“會員中心-公示公布-國采/省采約定采購量公布”,在“集采批次”下拉選擇“第十批國家集中采購”,查看平臺公布的中選藥品約定采購量。
二、三方合同簽訂
1.藥品范圍
已在深圳藥品交易平臺掛網的第十批國家集采中選藥品和備供藥品(含第二備供藥品,下同),詳見附件。
2.中選藥品三方合同簽訂時間:2025年4月23日起(與易短缺和急搶救藥聯盟集中帶量采購重疊品種合同簽訂時間為2025年4月30日)。
中選藥品的合同有效期為自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到期后合同將自動終止。中選藥品如合同未到期協(xié)議采購量提前完成,醫(yī)藥機構可以追加簽訂新合同。請各醫(yī)藥機構盡快完成購銷三方合同的簽訂,其中醫(yī)保定點社會辦醫(yī)療機構及零售藥店采購中選藥品須先簽訂承諾函。
3.備供藥品三方合同簽訂時間:2025年4月30日起。
三、其他事項
1.藥品生產企業(yè)是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對配送藥品的質量和配送服務負主體責任,要確保中選藥品按時保質保量供應。中選企業(yè)應保證中選藥品配送覆蓋所有參加藥品采購的各類醫(yī)藥機構。
2.如各單位在采購過程中有異議,請通過“會員中心-申投訴管理”模塊反饋。
深圳市全藥網藥業(yè)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