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藥品網絡銷售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國家藥監(jiān)局關于規(guī)范藥品網絡銷售備案和報告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112號)有關要求,為做好河北省轄區(qū)內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工作,我局自公告之日起啟用“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系統”(以下簡稱備案系統),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備案方式
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采用全流程網辦方式辦理。河北省轄區(qū)內的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可通過備案系統,在線辦理首次備案、變更備案、取消備案、其他備案信息更新、結果查詢和下載。具體操作詳見《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操作手冊》(附件1)。
二、備案流程
(一)首次備案
河北省轄區(qū)內的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應當按照《藥品網絡銷售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之規(guī)定,向省局備案,在線如實填寫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表(附件2)并提交相關材料(附件3)。
省局在線對企業(yè)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提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二)變更備案
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的公示備案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在相關信息變化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省局辦理變更備案;其他備案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及時在備案系統其他備案信息更新模塊進行更新。
(三)取消備案
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不再開展相關業(yè)務的,應當提前20個工作日在平臺首頁顯著位置持續(xù)公示有關信息,主動向省局辦理取消備案。已辦理取消備案的企業(yè)擬重新開展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服務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
(四)備案信息公開
省局在備案后7個工作日內,通過河北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電子證照”和“河北數據查詢”專欄向社會公開備案信息。
三、溝通渠道
申請人在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中遇到問題的,可及時與省局相關部門進行溝通聯系。
電話:0311-66635264(業(yè)務辦理),0311-83720164(備案系統)。
特此公告。????
河北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