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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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目及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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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核查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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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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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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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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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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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藥品經(jīng)營質(zhì)量管理規(guī)范要求,開展藥品分類分區(qū)管理,并對所售藥品設立明確的醫(yī)保用藥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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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類分區(qū)管理不規(guī)范扣 5 分;
(2)藥品效期不合格,扣 5 分;
(3)拆零藥專柜不合格,扣 5 分;
(4)擺放銷售生活用品的扣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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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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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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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品規(guī)達到要求,所有藥品明碼標價;能夠提供證明藥品、醫(yī)用材料進貨渠道的正規(guī)發(fā)票,查看購藥時間, 核對價格(標價、售價、系統(tǒng)結(jié)算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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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品品規(guī)少于 600 種的,扣5 分;
(2)藥品沒有明碼標價的,發(fā)現(xiàn)一例扣 5 分,本項扣完為止;
(3)價格不一致的,有一例扣 5分,發(fā)現(xiàn) 2 例及以上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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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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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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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備注冊執(zhí)業(yè)藥師,坐堂醫(yī)、藥品銷售人員符合市場監(jiān)管部門零售藥店規(guī)范要求;提供執(zhí)業(yè)藥師注冊證、銷售人員從事藥店服務的相關證件(如:執(zhí)業(yè)證、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證等), 設有坐堂醫(yī)的提交相關資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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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符合藥店經(jīng)營范圍的執(zhí)業(yè)藥師,不得分;
(2)坐堂醫(yī)相關資質(zhì)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營業(yè)人員中有 1 個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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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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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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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作人員開展醫(yī)療保險政策培訓, 配合工作,按照醫(yī)保部門要求積極提供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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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 扣 5 分;
(2)未進行醫(yī)保政策培訓,扣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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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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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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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措施不少于 3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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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拆零包、免費煎藥、免費小包扎、測體重等,每設置一項得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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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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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分值(不含門慢項目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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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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