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2009年度醫(y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方案》及《天津市2009年度醫(y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天津市2009年度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歷經產品申報、資料審核、集中評審等環(huán)節(jié),所有申報產品品種審評結果已經確定,現(xiàn)予公示。
1、各有關申報人對公示結果(見附件1),不予確認的,請于2009年3月16日(周一)12:00前向負責該產品申報的中介機構提交不確認表(見附件2),如果申訴結果經專家最后審議不能得以調整的,則該品種只能被視為自動放棄,該產品也不再允許以原結果進入最終中選目錄。申報人認可審評結果的,無需再提供確認表,相關品種自動進入成交候選品種目錄。
2、本次公示的所有產品,核定產品零售價時,零售價高于政府最高限價的品種,按違規(guī)報價處理。
3、本公示結果中,未標注產品價格的血液制品,可按市場價格銷售,但不得高于國家最高限價。
4、本次公示結果(附件1)中標注“【社區(qū)】”的品種為帶量采購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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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醫(y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心組
天津市醫(y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聯(lián)席辦
2009年3月15日